各函授站、直属班:
根据宜春学院2020/2021学年校历安排,本学期从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7月18日。为保证教学质量与教学进度,对本学期教学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各函授站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充分利用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信息化平台,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开展线上教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教学任务。
二、教学工作的落实
1.组织开展线上教学。各函授站组织学生利用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信息化平台,采取“线上课程+在线答疑”形式进行教学活动。各函授站要按照我院教务科通知要求,开展有关教务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
2.检查学生线上学习情况。各函授站要加强对学生平时线上学习的督查。继续教育学院将检查各函授站学生线上学习情况,对未按时完成教学任务的函授站和学生进行通报批评。
3.期末考试工作。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21年7月。有关具体事项另行下文通知。同时,期末考试期间安排上学期考试不合格学生进行补考。未参加考试(补考)或考试(补考)不及格,毕业前给予最后一次补考机会。
4.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各函授站要按照教学计划要求,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安排工作。
三、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工作
根据省学位办安排,一年举行一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时间一般定于每年11月。各函授站要切实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宣传和报名工作。有关具体事项另行下文通知。
四、学士学位加试课程考试工作
各函授站要按照学校学位办《宜春学院成人(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报考。考试时间一般定于每年3月。有关具体事项另行下文通知。
教学工作安排直接关系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正常教学秩序。各函授站务必精心安排,认真落实。
附件:
附件1:宜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专业2021年上学期开设课程一览表.doc
附件2:宜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升本专业2021年上学期开设课程一览表.doc
附件3:宜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升专专业2021年上学期开设课程一览表.doc
宜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