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

  •   


关于开展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毕业的本科毕业论文查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4

各函授站:

依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查重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202049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0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查重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查重范围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毕业的本科毕业论文。

二、查重工作内容

()查重检测要求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R ≤ 30% 为检测合格(R为文章整篇文字的相似率,即被检测毕业论文(设计)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二)查重工作内容与步骤

依托学校教务处“宜春学院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

系统”,开展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毕业的本科毕业论文查重工作。

1、填报基础数据

按照表格要求,填报《宜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本科毕业学生信息》(附件1)和《宜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本科毕业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信息》(附件2)。

2、上传基础数据

学校根据各函授站提供的学生信息和教师信息进行基础数据录入,生成学生账号和指导教师账号。

3、对毕业论文进行查重检测

登录宜春学院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网址:http://ycu.co.cnki.net/),选择账号类型为“学生”,按照页面提示,首先确认学生和指导老师的对应关系,然后进行论文提交和检测。

三、查重工作要求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毕业的本科毕业论文查重工作截止时间为20201218日。

各函授站应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查重检测工作。切实采用有效措施,加强质量监控,加强学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督促指导教师恪守职责,严格把关,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附件1宜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本科毕业学生信息.docx附件2宜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本科毕业学生信息.docx

 

                            继续教育学院

                           20201210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