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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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上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20-05-21


根据宜春学院2019-2020学年校历安排,本学期从2020214日至78日。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指导意见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身心健康和学校平稳运行,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订如下安排意见,请各联合办学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教学,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总体要求

联合办学单位要按照工作部署,依托各种社会服务平台,利用我院的、教育部公布、其他网站免费开放的各类线上资源,积极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自学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上答疑相结合等教学活动,充分发挥“互联网+教学”的作用,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进度与质量。待疫情解除后,再切换为正常的教学模式,确保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任务。

二、教学任务的落实

1.教学时间安排。本学期202031日至78日。各联合办学单位要严格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完成教学任务。

2.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制订。各联合办学单位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制订学期线上教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教学,严格教师聘请工作,严格审查教师授课资格。学期线上教学工作计划,于2020520日前发至我院教务科电子邮箱。

3.开展线上网络教学。在疫情期间,暂停集中性面授教学。各联合办学单位要充分利用我院学习园地、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站点的微信公众号等多种网络平台开展线上授课、答疑解惑、讨论交流、互动评测等教学形式,落实教学任务,确保教学任务不因疫情而耽误,教学质量不因疫情而降低。

4.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安排。各联合办学单位要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继续教育学院将于20206月对部分联合办学单位进行线上教学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教学计划执行、教师聘请、线上教学情况等。

  5.期末考试命题及时间安排。本学期主干课程考试命题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统一组织,其它课程考试的命题工作由联合办学单位负责组织。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详见《2020年上学期各层次各专业开设课程一览表》(附件)。各联合办学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所承担课程命题任务的组织工作。期末考试时间:20207月初。2020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将另文下发。

6.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联合办学单位要切实做好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安排工作。

三、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工作

根据赣学位办〔201710号《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每年下半年组织一次。具体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将另文下发。

四、学士学位加试课程考试工作

根据学校教务处通知,2020年上半年学士学位加试课程考试定于2020524日,考试地点在宜春学院青年文化艺术创意创业孵化园二楼S202文创大讲堂(宜春学院北校区旁),请各联合办学单位务必通知到各位考生。

各联合办学单位务必精心做好教学工作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以便协调解决。

附件: 2020年上学期各层次各专业开设课程一览表

 

 

                               宜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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