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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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8年上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18-03-01

2018年上学期定于2018226日开学。为了切实做好本学期的教学工作,特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各函授站结合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教学,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学生报到、缴费、注册

1.开学初做好学生的报到、缴费和注册工作。

2.按照学校计财处的要求,及时将学生的学费缴交到学校财务。

二、教学任务的落实

1.教学时间安排。业余专业定于2018312日正式上课,2018715日开始暑假;函授专业的集中面授时间由各函授站自行安排,但应确保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面授课时。

2.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制订。各函授站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制订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教学,严格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时进行授课和实验,严格教师聘请工作,严格审查教师授课资格。本学期继续推行宜学院继教字[2014]5号《关于选派本校教师到函授站授课和推行网络课件教学实施方案》,各函授站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和校本部教师授课安排,于2018320日前发至我院教务科电子邮箱。

3.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安排。各函授站要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监控,按照《宜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的规定》的要求自行组织一次教学检查。继续教育学院将于20185月对部分函授站进行教学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教学计划执行、教材使用、教师聘请等情况,以及学生各学期考试卷等教学资料和学籍档案。

4.期末考试命题及时间安排。本学期主干课程考试命题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统一组织,其它课程考试的命题工作由函授站负责组织。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详见《2018年上学期各层次各专业开设课程一览表》(附件)。各函授站要切实做好本站所承担课程命题任务的组织工作。期末考试时间:20187月上旬。2018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将另文下发。

5.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函授站要切实做好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安排工作。20191月有毕业生的函授站应在本学期结束前成立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宜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另发)做出具体工作安排。

三、教材的征订

教材由各函授站自行征订,务必在面授前将教材发放到学生手中。

四、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工作

根据赣学位办〔201710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从2018年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由原来的每年组织两次改为每年下半年组织一次。具体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将另文下发。

五、学士学位加试课程考试工作

根据学校学位办通知,2018年上半年学士学位加试课程考试定于2018325日,考试地点在宜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楼,请各函授站务必通知到各位考生。

教学任务的安排直接关系正常教学的秩序,各函授站务必精心安排、认真落实。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以便协调解决。

 

附件: 2018年上学期各层次各专业开设课程一览表(在成教qq群中下载)

               宜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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