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自学考试本科学生 毕业论文答辩和申办毕业注意事项 一、答辩时间和地点 答辩时间:2015年5月16日(8:30--11:30) 答辩地点: 宜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宜春北路128号、宜春学院北校区内) 二、提交论文稿 1、答辩前一周,考生将指导老师指导定稿后的论文纸张稿(一式三份)交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负责将收到的论文稿统一交院自考办,以便答辩专家提前审读。 2、答辩工作结束后,考生将论文电子稿交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负责将收到的论文电子稿统一交院自考办,以便自考办统一印制毕业论文正本(如果答辩专家提出了修改意见,考生必须提交修改后的电子稿)。 三、答辩工作流程 1、答辩学生先到答辩教室抽签决定答辩顺序。 2、答辩学生先简述论文选题原因和主要内容,然后回答答辩专家提出的2—3个问题。 3、核对个人信息并签名,以免因个人信息有误造成无毕业论文成绩。 四、申办毕业事宜 1、申办条件:考生全部课程(部分专业包括实践考核、毕业论文或毕业实习等课程)考试考核合格,才能申请毕业。考生不能同时申办专科、本科毕业,必须在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半年后申请本科毕业。 2、申办时间:上半年6月份,下半年12月份,具体申办时间以江西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请考生在此期间注意查看江西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或咨询我院自考办。 3、提交材料:成绩单、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若存在成绩或姓名有误等问题,考生须提前到省教育考试院予以更正。更正姓名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更正成绩需提供课程免考鉴定等相关材料。 五、学士学位申请 凡申请学位的考生,论文答辩后可到我院自考办报考,详见《宜春学院自学考试学生申请学士学位须知》。 宜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咨询电话:0795-35799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