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考专业
本科(6个) |
专科(1个) |
汉语言文学、英语、护理学、计算机及应用、药学、学前教育 |
护理学 |
二、理论课程考试(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时间 |
报考专业 |
报考时间 |
报考条件 |
四月自学考试 |
江西省自学考试全部专业 |
考前2个月左右 |
1、 本校在籍学生
2、 年龄不超过25周岁
|
十月自学考试 |
江西省自学考试全部专业 |
考前2个月左右 |
三、免考课程
合格证书 |
抵免自考课程 |
申办时间 |
备注 |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 |
英语(一)(00012) |
5月
11月 |
报名:6月、12月考试
12月报名3月考试
(具体时间以江西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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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合格证 |
英语(二)(00015) |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 |
英语(一)(00012) |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 |
英语(二)(00015)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合格证 |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18、00019)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 |
《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
(00051、00052) |
四、实践课程考核
考核时间 |
报考专业 |
报考时间 |
报考条件 |
五月 |
1、本科:英语、护理学、计算机及应用、药学
2、专科:护理学 |
上年11月 |
该课程理论考试合格
|
十一月 |
当年5月 |
五、论文课程考核
考核时间 |
报考专业 |
报考时间 |
报考条件 |
五月 |
1、本科:汉语言文学、英语、药学
护理学、计算机及应用、学前教育
2、专科:护理学 |
上年11月 |
1、除公共政治理论课之外的专业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包括理论和实践课程)全部合格。
2、申请本科毕业论文须具有专科毕业证 |
十一月 |
当年5月 |
六、学士学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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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报考时间 |
报考条件 |
学位英语考试 |
四月 |
3月初 |
1、将来申请宜春学院本科毕业
2、宜春学院有学位授予权专业
3、自学考试在读期间 |
十一月 |
9月初 |
学位专业课程考试 |
每学期开学第二周末 |
6月初(与当次毕业申请同步) |
1、学位英语考试合格
2、申请宜春学院本科毕业且符合本科毕业资格 |
每学期开学第二周末 |
12月初(与当次毕业申请同步) |
七、毕业和学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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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申请条件 |
毕业证申请 |
6月初、12月初
(具体时间以江西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学位申请与当次毕业申请同步进行) |
1、 全部课程(包括理论、实践和论文课程)考试合格,且实践和论文课程考核在宜春学院完成
2、 申请本科毕业必须具有专科毕业证
3、 不能同时申请专科、本科毕业,必须专科毕业半年后申请本科毕业 |
学士学位证申请 |
1、 宜春学院本科毕业
2、 在宜春学院完成学位英语和学位专业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
特别说明: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2013年重新调整了各高校主考专业。我校主考专业调整为上述6个本科专业和1个专科专业,但下列四种情况不受此专业限制。
1、报考自学考试理论课程考试(即每年四月和十月全国统一考试),可接受江西省自学考试全部专业报考。
2、旧规定专业考生参加了我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可继续按旧规定专业报考我校的实践课程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
3、旧规定专业考生参加了我校组织的实践课程考核且成绩合格,可继续按旧规定专业报考我校毕业论文答辩。
4、完成上述第2、3条且符合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的考生,可继续按旧规定专业申请我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咨询:0795-3579963(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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