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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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下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20-09-01

根据宜春学院2020/2021学年校历安排,本学期从2020828日至2021117日。为继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教学质量与教学进度,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对本学期的教学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联合办学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教学计划要求,采取科学有效措施,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充分利用在线课程资源,组织开展线上授课与线上教学活动,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的作用,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进度与质量,保证各项教学任务和培养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教学任务的落实

1.教学时间安排。本学期2020828日至2021117。各联合办学单位要严格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完成教学任务。

2.开展线上网络教学。在疫情期间,暂停集中性面授教学。联合办学单位使用我院继续教育信息化平台进行教学和教务管理、学籍管理,采用远程网络学习的形式完成教学计划,学生考试统一采用线上考试方式进行。请各函授站务必认真按照我院教务科、学工科等职能科室通知要求开展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在当前疫情特殊情况期间,顺利完成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

3.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各联合办学单位要加强对学生平时在线学习的督导。继续教育学院会对各联合办学单位学生在线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对教学完成不好的联合办学单位进行批评。

  4.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学生考试统一采用线上考试方式进行。期末考试时间:20211月中旬。2020年下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将另文下发。

6.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定于20209月至10月进行。各函授站要切实做好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督促工作,并根据《关于2021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做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具体工作安排

三、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工作

根据赣学位办〔202020号《关于做好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定于2020117日举行。各联合办学单位要按照我院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成人(自考)本科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学生报名的组织工作。

四、学士学位加试课程考试工作

各联合办学单位要按照学校学位办《宜春学院成人(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具体要求将另文下发。函授站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117日,逾期不予办理。

教学任务的安排直接关系正常教学的秩序,各联合办学单位务必精心安排、认真落实。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以便协调解决。

 

 

 

                              宜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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