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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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自学考试情况简介

 

发布时间:2014-02-26

一、主考专业

本科(6个)

专科(1个)

汉语言文学、英语、护理学、计算机及应用、药学、学前教育

护理学

二、理论课程考试(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时间

报考专业

报考时间

报考条件

四月自学考试

江西省自学考试全部专业

考前2个月左右

1、  本校在籍学生

2、  年龄不超过25周岁

 

十月自学考试

江西省自学考试全部专业

考前2个月左右

三、免考课程

合格证书

抵免自考课程

申办时间

备注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

英语(一)(00012

5

11

报名:6月、12月考试

12月报名3月考试

(具体时间以江西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合格证

英语(二)(00015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

英语(一)(00012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

英语(二)(00015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合格证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1800019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

《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

0005100052

四、实践课程考核

考核时间

报考专业

报考时间

报考条件

五月

1、本科:英语、护理学、计算机及应用、药学

2、专科:护理学

上年11

该课程理论考试合格

 

十一月

当年5

五、论文课程考核

考核时间

报考专业

报考时间

报考条件

五月

1、本科:汉语言文学、英语、药学

护理学、计算机及应用、学前教育

2、专科:护理学

上年11

1除公共政治理论课之外的专业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包括理论和实践课程)全部合格。

2、申请本科毕业论文须具有专科毕业证

十一月

当年5

六、学士学位考试

 

考试时间

报考时间

报考条件

学位英语考试

四月

3月初

1、将来申请宜春学院本科毕业

2、宜春学院有学位授予权专业

3、自学考试在读期间

十一月

9月初

学位专业课程考试

每学期开学第二周末

6月初(与当次毕业申请同步)

1、学位英语考试合格

2、申请宜春学院本科毕业且符合本科毕业资格

每学期开学第二周末

12月初(与当次毕业申请同步)

 

 

 

七、毕业和学位申请

 

申请时间

申请条件

毕业证申请

6月初、12月初

(具体时间以江西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学位申请与当次毕业申请同步进行)

1、  全部课程(包括理论、实践和论文课程)考试合格,且实践和论文课程考核在宜春学院完成

2、  申请本科毕业必须具有专科毕业证

3、  不能同时申请专科、本科毕业,必须专科毕业半年后申请本科毕业

学士学位证申请

1、  宜春学院本科毕业

2、  在宜春学院完成学位英语和学位专业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特别说明: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2013年重新调整了各高校主考专业。我校主考专业调整为上述6个本科专业和1个专科专业,但下列四种情况不受此专业限制。

1、报考自学考试理论课程考试(即每年四月和十月全国统一考试),可接受江西省自学考试全部专业报考。

2、旧规定专业考生参加了我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可继续按旧规定专业报考我校的实践课程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

3、旧规定专业考生参加了我校组织的实践课程考核且成绩合格,可继续按旧规定专业报考我校毕业论文答辩。

4、完成上述第23条且符合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的考生,可继续按旧规定专业申请我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咨询:0795-3579963(电话)

262369774QQ群)

xyzk804848173(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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