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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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自学考试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和毕业申办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4-02-26

一、毕业论文答辩事宜

(一)答辩时间和场地

答辩时间:×年×月×日(8:30开始)

答辩地点: 宜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宜春北路128号、宜春学院北校区内)

答辩专家和答辩考生分组安排

分组类别

专业名称

答辩场地

 

 

 

(二)提交论文稿

1、答辩前一周,考生将指导老师指导定稿后的论文纸张稿(一式三份)交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负责将收到的论文稿统一交院自考办,以便答辩专家提前审读。

2、答辩工作结束后,考生将论文电子稿交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负责将收到的论文电子稿统一交院自考办 (如果答辩专家提出了修改意见,考生必须提交修改后的电子稿)

()答辩工作流程

1、答辩专家组由三人组成,一人担任主答辩专家,二人为副答辩专家。

2、答辩学生先到答辩教室抽签决定答辩顺序。

3、答辩学生先简述论文选题原因和主要内容,然后回答答辩专家提出的23个问题。

4、核对个人信息并签名,以免因个人信息有误造成无毕业论文成绩。

二、毕业申办事宜

1申办条件:(1)考生全部课程(部分专业包括实践考核、毕业论文或毕业实习等课程)考试考核合格,才能申请毕业。(2考生不能同时申办专科、本科毕业,必须在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半年后申请本科毕业。(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书。

2申办时间:上半年6月份初,下半年12月份初。具体申办时间以江西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请考生在此期间注意查看江西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或咨询我院自考办。

3提交材料:1)准考证原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还必须提供:(3)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省级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示)。

4信息更正:若考生因姓名、身份证信息需要修改的必须在511月由本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向所属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提出更正申请,需填写《自学考试考生信息更正申请表》。

三、学士学位申请事宜

我校有5个自学考试专业自主授予学士学位,可接纳相关专业考生报名参加学位英语考

试和学位加试课程考试。这两个环节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申请学士学位。

详见《宜春学院自学考试学生申请学士学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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